六月的這一班快車準時開出,既不心疼月台上乘客的依依難捨,也不稍等心情因背負過多行李而來不及準時上車的乘客。
五月粽香常伴有親人的身影,想起五月的風不要嘆息的民歌,想起嘉南平原總一望無際,想起那年有次不想回營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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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唯心】者的看法,身體僅是形式,靈魂才是實質,由於靈魂是六道輪迴的主體,不生不滅,身體僅屬【生住異滅】的臭皮囊,如同我們的房子、車子用久了都會壞掉,按【唯物】者的看法則反是,認為靈魂是身體所派生的產物,南朝范縝認為我們肉體既已腐朽即無法發揮所謂靈魂的功能,佛教高僧廬山慧遠卻始終的認為礙難贊同,蘇軾説【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
拉丁法諺説【程序不合,實體不究】,由於任何人都不能如神般的發現實質正義,因此僅能藉由共同約定的所謂程序正義代替實質正義,這個情形在法院的審判或政治的選舉可得驗證,程序不合實體不究,到底是誰彰顯了正義?到底是誰代表了民意?如果説民意如流水,那麼正義能否存永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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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之為物,無有形狀,不佔有空間,就【鬼】即為【歸】的角度來説,符應宗教學理所謂的【各歸本位】,即怎麼的來就怎麼的去,俗稱塵歸塵、土歸土,地水火風周而復ㄕ,乃至如廣欽老和尚所説的【無來無去,通通無代誌】。
共產主義思想導師馬克思説【宗教是人民精神的鴉片】,然而鴉片也有醫療的效果,只有在藥物濫用的情境下方屬於負面的東西,當下民主國家普遍尊重宗教信仰自由,所謂的宗教信仰自由,包括相信或不信,就美國實用主義哲學家威廉詹姆士該【宗教經驗之種種】的理解,想必非常接近俗話説的【不管白貓還是黑貓,能夠抓老鼠的就是好貓。】這個世界有鬼沒鬼都可以,有鬼沒鬼仁智互見,有鬼沒鬼大家來作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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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無邊,浩如煙海,八萬法藏濃縮結成戒定慧三學,惟修持不易或如挑戰地心引力,由於人性到佛性的距離頗有差距,然而精進、精進,再精進,乃至前仆後繼,有心人深信污泥定能生出紅蓮,敬表贊同。
話説大師兄悟慧入山修行有十八年,小師弟夢儀初入普提法門才剛滿一年,有一天,大師兄帶著小師弟下山採買,為了避免滾滾紅塵致想入非非,乃至壞了古井般的佛心,大師兄提議説我們兩個人各將一面小鼓藏入褲中,誰意亂情迷、誰犯了色戒,立即如同司馬昭之心的路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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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前4世紀馬其頓國王亞歷山大建立了橫跨歐亞非的大帝國,對照歷史時間相當於中國的春秋戰國,而亞歷山大在13歲時即由其父親幫他找來家庭教師亞理斯多德,亞理斯多德是古希臘的著名哲學家,傳説師徒間的情感非常深厚,或許出於亞理斯多德對亞歷山大有關啟發式及愛的教育,當亞歷山大學成結業之際,亞理斯多德對他説,今天恭喜你學成,等一下能不能請你在你父王的玫瑰花園裏找一朵最美的玫瑰花送給老師,你在花徑裏尋找時只能向前而不能回頭,亞歷山大照做了,他摘了一朵玫瑰花送給老師,並對老師説,我一直想要找一朵最美麗的玫瑰花送給老師,然而卻無法如願,由於無法回頭,由於希望無限,亞理斯多德對他説這就是我今天想送給你的結業禮物,希望對你日後的事業有所幫助。
回想人們對於配偶的選擇或也有如俗語所説的【撿來撿去,撿到一個賣龍眼】,由於時間無法回頭,由於將來希望無窮,而古人卻説【花開堪折直須折,莫待無花空折枝】,涉及猶豫或果斷的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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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動物保護法的立法意旨,開宗明義説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增進動物福利,特制定本法,又説本法所謂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並沒有提及監察院為其主管機關。
報載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以公務車接送毛小孩上美容,受到各方撻伐,非空穴來風,李俊俋【思慮不周】、提出【自請處分】,惟風暴尚未結束,由於監察院並不是農業部無涉毛小孩的保護,甚至寵物的美容是否屬於動物保護法的射程所及,並非沒有疑問,由於涉及公務車的公器私用,由於監察院是公務體系道德標桿的最高點,由於涉有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乃至有觸犯貪污治罪條例該公務天條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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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李登輝前總統主導修憲廢(凍、精)省,使得政治上曾經的【情同父子】變成【諸法皆空】的【自由自在】,那時我在公所擔任里幹事的工作,原先里幹事按省政府所頒布的函令每月領有【定額】的油錢補助沒了,里幹事們大家都很生氣,我們與主計室人員起了很大的爭執,有些里幹事搬出刑法第129條第2項的【公務員對於職務上發給之款項、物品,明知應發給而抑留不發或剋扣者,亦同。】(所謂《亦同》是指引用同法條第1項的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按同法條第3項有處罰未遂犯的規定,另有更強悍的里幹事説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規定要處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一般來説,里幹事相較於法制人員是比較少精研法律,但是涉及自身利害關係時則又屬例外,證成西洋俗諺所説的【需要為發明之母】。
主計人員無語問蒼天,由於【天要下雨、老母想改嫁,事屬無可奈何】,後來經由向上級函釋的請求程序,有些公所按【實報實銷】的方式辦理核銷,我們則認了,錢雖然不多,【當時】的心裏仍有些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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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除了沉迷夢境或受外力強制,不然我們總先有【想法】再產生有意義的【行為】,佛家十二因緣的由【無明】產生【行】,而刑法原理似乎較為繁瑣,區分成犯罪遠因的【動機】及犯罪行為決定的【故意】,即將【心素】的部分切割細分為【動機】+【故意】,【體素】部分即是我們熟悉的所謂行為,犯罪行為人的動機無關於犯罪的成立,僅屬量刑參酌的條件,例如行為人關於偷盜故意的出於【飽暖思淫欲】或【飢寒起盜心】的動機不同,相應量刑不同,符合民心,此議題暫且存而不論,僅大概的區分存在於我們內心的惡性及表現在外的行為,我們常説某人的行為不檢,是指可得看見的言行舉止,包括積極的作為及消極的不作為,於不作為部分,例如社會規範要求人們穿著衣褲而有人卻不穿,社會規範的射程僅指外出而不及於居家部分的無礙於公序良俗,由於【不作為】必須連結【義務違反】,即社會規範誡命要穿著衣褲,而有人抗命了,違反了社會集體的意志。
俗話説的【邪惡】與【卑鄙】都是人文化成的語言建構,按約定俗成,邪惡動機存在我們的腦海裏,卑鄙行為表現在我們的行為上,一般來説是先有卑鄙動機再有邪惡行為,通常也是對應的成正比例,即邪惡動機愈大卑鄙行為愈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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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基督宗教的【原罪】信仰,認為我們都是罪人,由於我們的始祖亞當及夏娃偷吃了禁果,該等不信上帝(告誡、規範)的不堪基因流傳了下來,我們必須要真誠懺悔而且受有恩典才有救贖的可能,因此按宗教的經典啟示,所有虔誠的信仰者都要相信自己有罪,並且尋求救贖。
刑事實體法的關於無罪推定原則,所有犯罪嫌疑人於歷經國家按正當法律程序審判之前都是要被推定為無罪,或似一張純潔的白紙,雖然也不排除有【灌籃假燒金】的可能,然而就法律信仰者的被告在法庭辯解自己都無罪,也ㄏ難不承認人總是最愛他自己的不自證己罪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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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親不如近鄰,是想詮釋空間距離優越於血緣連繫,遠水救不了近火,是説空間距離遞減了工具的效益,儒家説愛有親疏遠近,試以石塊投入湖裏來比擬,湖內漣漪按同心圓由內向外推移,乃至到最後的沒有任何感覺,有點像經濟學理的所謂邊際遞減,當我們感到口喝時,喝了第一杯開水感到很舒服,第二杯還好,第三杯就沒感覺,第四杯起可能開始活受罪。
我們家養寵物過逝的悲傷可能遠大於隔壁鄉鎮死了人,我們同村有人過逝的難過可能更大於外縣市死了好幾個人,我們的情緒感受總是隨著空間的加大而遞減,幾年前的新冠肺炎報導,不管是華府的、北京的、東京的究竟是死了多少人,對我們來説都是不痛不癢,由於空間距離對情感的遞減乃至沒有任何感覺,平日關於世界各地災難所為的新聞報導也因距ㄌ我們太遠致可怖的意義不大,試想其他星球於昨天的星際大戰死了好幾百萬個人,對我們來說,或似【吹皺一池春水,干卿底事】,柏克萊説【存在就是被感知】,俗話說【不見棺材不落淚】,往往與空間距離成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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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來車禍議題為普羅大眾所關心,由於用路安全不分【有牌沒牌】,記得前不久美國總統川普常説你手上沒有牌,車禍發生常見有三ㄓㄨㄥ責任,首先是刑事責任,其次是民事責任,最後是行政責任(行政責任指行為人伴隨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情事,例如肇事逃逸,例如闖紅燈⋯等等的)暫且存而不論。
刑事責任的核心是行為人內心的【惡性】,故意撞死人是【殺人】,過失撞死人是【過失致死】,一般常説的【過失殺人】,於邏輯語意存有矛盾,即故意就不是過失,過失就不是故意,按約定俗成的概念,所謂【殺人】必屬【故意】,故意與過失是行為人內心該被譴責的【惡性】,故意指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過失指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兩者都是行為人內心得以被歸責的狀態,該狀態表徴行為人否定社會規範的程度,是公然挑戰還是無心之過?【殺人】屬於公然挑戰,【過失致死】屬於無心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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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學理的【迷信犯】,是指行為人使用超自然的手段,意圖傷害他人,一般常見的,例如,有人確信靈符施法能夠害人,或是下降頭、紙紮人⋯等等的,看來都是有些邪門、可怖,然而按罪刑法定原則,行為人卻不會構成犯罪。
年輕時讀刑法,曾經以為【迷信犯不為罪】即為國家刑法否認有鬼神該超自然現象存在,長大後才發現,國家刑法並沒有否認鬼神存在,是該鬼神命題無法得到科學的因果證明而已,國家既不否定鬼神也不肯定,是採【存而不論】關於現象學的客觀立場,因應憲法第13條【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所謂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包括【信仰】與【不信仰】,如果以刑法學理的【迷信犯不為罪】來證成國家否認有鬼神存在,即與憲法明文的宗教自由產生了衝突,背離了所謂的【法律優位】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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