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與法學都是談論人的道理,屬於人文學科,離開了人,一切都沒有意義,歐洲14~16世紀的文藝復興,即是以人為本的人文主義,古希臘哲學家普羅塔哥拉斯説【人為萬物之尺度,以其認為是者,説為是,以其認為非者,説為非】,緣於十九世紀,由丹麥齊克果傳遞到二十世紀法國沙特的存在主義,也認為人是創造【意義】的工具,包括努力進取的榮耀上帝。

佛教於兩漢時期傳入中國,關於【緣起性空】及【性空假有】的意思,認為一切萬有都沒有不變的實體,都是因緣聚散的表象,例如一片花草的長成,除了要有內因的種子(潛能)也要有外緣的陽光、空氣、水,缺一不可,該片花草日後的枯萎乃至根腐,也有其必要的內因外緣,我們眼睛所能認識到花草的生機盎然及枯萎根腐,都是短暫的現象,隱藏在花草現象背後的事物本質卻是不生不滅,如【離離原上草,一歲一枯榮,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佛家也常舉海水為例,波浪的起伏有高有低,而波浪的本質是水,水的本質不變,人的本質也是不曾有過改變,早些日子的流行歌曲説【人生親像海上ㄟ波浪,有時起有時落】,心經説【無罣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金剛經説【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至於如何解讀【性空假有】,眾説紛紜,仁智互見,均表敬重,就個人理解的所謂【性空】是指【變化】而不是【沒有】,【變化】是ㄧ切事物的本質,古希臘哲學家赫拉克利特就説過【萬物流變】、【一個人無法兩次踏入同一條河流】,由於水一直在流動,因此個人理解的【假有】是指【暫時的狀態】而不是【假的存有】,例如我的手指頭剛剛不小心受傷流血,眼睛看見鮮血心裏感覺疼痛,如果有人對我説你的流血及疼痛是【假】的,那不是真的,是【假有的現象】,我會説我就真的在流血也感到疼痛,你怎麼説它是【假的】呢?因此應該將【假有】解釋為【暫時】的,即疼痛、流血都是稍縱即逝的暫時的,滾滾紅塵的所有喜怒哀樂也是,不是嗎?

日本是個喜歡學習、採借別國文化的民族,於中國唐朝時期,日本西來中土學習唐朝的漢文化,而漢字是漢文化的表達工具,日文的平假名及片假名是其成果,請暫且容許天馬行空,回到佛家用語的【一切都是空,一切都是變化中】,所謂的【空】也認為是【變化】的意思,由於一切都在變化,除了股票市場常聽説的【類股輪動】外,我們也常説【風水輪流轉】,果然真的是風水輪流轉,於一千二百多年後的光緒末年,清朝知名法學家沈家本聘請日本法學者擔當法律編修顧問,間接引進了當代的法律制度,由於日本國與中國的文化相當接近,而且日本明治維新成功的繼受德國法律。

日本大化革新時期繼受中國的漢文是唐代的漢文,而當時唐代的漢文關於【假】這個字有【暫時】的意思,此由唐朝柳宗元於【段太尉逸事狀】一文中提及【吾未晡食,請假設草具】,以我們現在的話來説,就是【我還沒吃晚飯,請《暫時》幫我弄點簡單的食物】,因此,除了佛學的【假有】有【暫時】的意思外,間接繼受自日本法律的關於【假】這個簡體字的(kari),也是【暫時】的意思,否則,關於民事訴訟法所謂的【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即會產生了誤解,是【暫時性】的扣押、【暫時性】的處分、【暫時性】的執行,而不是【假的】扣押、【假的】處分、【假的】執行,除非如德國法學家耶林所説【不會燃燒的火焰】,只是事實上是真的【貼上封條】,真的【法拍賣掉】。

佛學與法學都是研究人的道理,屬於人文學科,而文化交流的採借、融合涉有特定的時空背景,個人於野人獻曝,於參閱文獻,於還在學習,謬誤定有,惠請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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