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是溝通彼此的工具,廣義的語言包含文字,甚至包括了肢體語言,語言是溝通思想的利器,【語言是有聲音的思想,思想是沒有聲音的語言】,有人這樣形容,印象深刻。
我們腦海裏的想法總是因應環境而來,關於豬母這個名詞的創立是對照那段艱辛的農業時代,記得是羅素説過,人難免要與大自然戰爭、人與人戰爭、人與自己的內心戰爭,常聽説的【天人交戰】就是自己內心的不停戰爭。
語言是溝通彼此的工具,廣義的語言包含文字,甚至包括了肢體語言,語言是溝通思想的利器,【語言是有聲音的思想,思想是沒有聲音的語言】,有人這樣形容,印象深刻。
我們腦海裏的想法總是因應環境而來,關於豬母這個名詞的創立是對照那段艱辛的農業時代,記得是羅素説過,人難免要與大自然戰爭、人與人戰爭、人與自己的內心戰爭,常聽説的【天人交戰】就是自己內心的不停戰爭。
按【唯心】者的看法,身體僅是形式,靈魂才是實質,由於靈魂是六道輪迴的主體,不生不滅,身體僅屬【生住異滅】的臭皮囊,如同我們的房子、車子用久了都會壞掉,按【唯物】者的看法則反是,認為靈魂是身體所派生的產物,南朝范縝認為我們肉體既已腐朽即無法發揮所謂靈魂的功能,佛教高僧廬山慧遠卻始終的認為礙難贊同,蘇軾説【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
拉丁法諺説【程序不合,實體不究】,由於任何人都不能如神般的發現實質正義,因此僅能藉由共同約定的所謂程序正義代替實質正義,這個情形在法院的審判或政治的選舉可得驗證,程序不合實體不究,到底是誰彰顯了正義?到底是誰代表了民意?如果説民意如流水,那麼正義能否存永恆?
一般來說,除了沉迷夢境或受外力強制,不然我們總先有【想法】再產生有意義的【行為】,佛家十二因緣的由【無明】產生【行】,而刑法原理似乎較為繁瑣,區分成犯罪遠因的【動機】及犯罪行為決定的【故意】,即將【心素】的部分切割細分為【動機】+【故意】,【體素】部分即是我們熟悉的所謂行為,犯罪行為人的動機無關於犯罪的成立,僅屬量刑參酌的條件,例如行為人關於偷盜故意的出於【飽暖思淫欲】或【飢寒起盜心】的動機不同,相應量刑不同,符合民心,此議題暫且存而不論,僅大概的區分存在於我們內心的惡性及表現在外的行為,我們常説某人的行為不檢,是指可得看見的言行舉止,包括積極的作為及消極的不作為,於不作為部分,例如社會規範要求人們穿著衣褲而有人卻不穿,社會規範的射程僅指外出而不及於居家部分的無礙於公序良俗,由於【不作為】必須連結【義務違反】,即社會規範誡命要穿著衣褲,而有人抗命了,違反了社會集體的意志。
俗話説的【邪惡】與【卑鄙】都是人文化成的語言建構,按約定俗成,邪惡動機存在我們的腦海裏,卑鄙行為表現在我們的行為上,一般來説是先有卑鄙動機再有邪惡行為,通常也是對應的成正比例,即邪惡動機愈大卑鄙行為愈劣。
按基督宗教的【原罪】信仰,認為我們都是罪人,由於我們的始祖亞當及夏娃偷吃了禁果,該等不信上帝(告誡、規範)的不堪基因流傳了下來,我們必須要真誠懺悔而且受有恩典才有救贖的可能,因此按宗教的經典啟示,所有虔誠的信仰者都要相信自己有罪,並且尋求救贖。
刑事實體法的關於無罪推定原則,所有犯罪嫌疑人於歷經國家按正當法律程序審判之前都是要被推定為無罪,或似一張純潔的白紙,雖然也不排除有【灌籃假燒金】的可能,然而就法律信仰者的被告在法庭辯解自己都無罪,也ㄏ難不承認人總是最愛他自己的不自證己罪原則。
刑法學理的【迷信犯】,是指行為人使用超自然的手段,意圖傷害他人,一般常見的,例如,有人確信靈符施法能夠害人,或是下降頭、紙紮人⋯等等的,看來都是有些邪門、可怖,然而按罪刑法定原則,行為人卻不會構成犯罪。
年輕時讀刑法,曾經以為【迷信犯不為罪】即為國家刑法否認有鬼神該超自然現象存在,長大後才發現,國家刑法並沒有否認鬼神存在,是該鬼神命題無法得到科學的因果證明而已,國家既不否定鬼神也不肯定,是採【存而不論】關於現象學的客觀立場,因應憲法第13條【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所謂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包括【信仰】與【不信仰】,如果以刑法學理的【迷信犯不為罪】來證成國家否認有鬼神存在,即與憲法明文的宗教自由產生了衝突,背離了所謂的【法律優位】原則。
昨天(19日)報載新北市三峽有重大交通事故,奪走三條人命,令人鼻酸,敬表同情,人生無常,感受頗深。
據報導肇事的余先生曾受有模範父親表揚,首先,模範父親表揚與車輛肇事責任無關,其次,據傳有里長説余先生熱心公益、不可能喝酒,熱心公益與有無喝酒無關,熱心公益與獲選為模範父親有關,雖然與所謂模範父親的本質背道而馳,卻是里辦公處提報模範父親實務的重要參酌條件之一,一般來說,其實較似好人好事代表,然而熱心公益又屬高度不確定性的概念,仁智互見。
早期法律專業課程的講授在大學,民國76年解除戒嚴,4年後的終止動員戡亂,迎接民主法治時代來臨,向下紮根的法治教育在小學,時代在動,萬物流變,韓非子説【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事宜則有功】。
傳説有位美女檢察官受命到雲林縣的國小宣導法治教育,年輕檢察官很有親和力,於校長帶領小學生們給檢察官熱烈掌聲才終止,檢察官説我是屏東人,今天來你們學校作法治教育,首先請小朋友以【如果】為題講句對我的評語,例如早期民歌【如果】【如果你是朝露,我願是那小草,如果你是那片雲,我願是那小雨⋯】。
【乞食趕廟公】與【鳩佔鵲巢】都是負面的形容用語,乞食指乞丐,廟公指住持或受其委任的人,廟公或出於兔死狐悲的同類憐憫而出借廟場,想不到乞丐竟然恩將仇報意圖將廟公趕走,廟公的難受,想必有如引狼入室般的悔不當初,廟公的隨緣,或似【菩薩畏因,眾生畏果】。
據説所有的鳥類都有築巢的本能,只有鳩類不會,而上天為了補償鳩類的不足,特別賦予了牠們強健及驃悍,就我們人類的倫理道德或法律規範來説,所謂的【乞食趕廟公】或【鳩佔鵲巢】等等行為,我們都無法接受,我們都無法接受該等不勞而獲的坐享其成,我們都無法接受任何強盜行為的武力恫嚇。
佛學與法學都是談論人的道理,屬於人文學科,離開了人,一切都沒有意義,歐洲14~16世紀的文藝復興,即是以人為本的人文主義,古希臘哲學家普羅塔哥拉斯説【人為萬物之尺度,以其認為是者,説為是,以其認為非者,説為非】,緣於十九世紀,由丹麥齊克果傳遞到二十世紀法國沙特的存在主義,也認為人是創造【意義】的工具,包括努力進取的榮耀上帝。
佛教於兩漢時期傳入中國,關於【緣起性空】及【性空假有】的意思,認為一切萬有都沒有不變的實體,都是因緣聚散的表象,例如一片花草的長成,除了要有內因的種子(潛能)也要有外緣的陽光、空氣、水,缺一不可,該片花草日後的枯萎乃至根腐,也有其必要的內因外緣,我們眼睛所能認識到花草的生機盎然及枯萎根腐,都是短暫的現象,隱藏在花草現象背後的事物本質卻是不生不滅,如【離離原上草,一歲一枯榮,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佛家也常舉海水為例,波浪的起伏有高有低,而波浪的本質是水,水的本質不變,人的本質也是不曾有過改變,早些日子的流行歌曲説【人生親像海上ㄟ波浪,有時起有時落】,心經説【無罣礙故,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金剛經説【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古希臘哲學家説【出生即是為了要死亡而做的準備】【人ㄧ出生就必須努力的往死亡的方向前去】,既然出生就是為了死亡做準備,暫不討論宗教議題,僅就世俗的現實來説,國家要設有繼承制度於生物的基因傳承之外的更有建樹,往昔封建社會包括有身分地位的繼承及財產權利的繼承,當代法律僅著眼於財產權利的繼承。
財產繼承制度是人類文明的里程碑,因為首先必須要先有私有財產的概念之後,才能有財產繼承的概念。
伴隨著時光的流逝,人生有三個向度,即過去、現在及未來,過去只能回憶,將來只能期待,活在當下。
所謂的過去、現在及未來,就宗教的視野,有民間信仰的三世因果業報、六道輪迴,即前世、今生及來世,是屬於宏觀的概念,就現實人生的微觀視野,以儒家的孔子為代表,孔子説未知生焉知死,表現在政治領域的有唐朝詩人李商隱(813~858)的【不問蒼生問鬼神】,該詩句涉及賈宜與漢文帝的對談,表現在古希臘哲學家關懷研究領域的有拉斐爾(1483~1520)雅典學院畫作中關於柏拉圖的手指向天,亞里斯多德的手指向地,柏拉圖是亞里斯多德的老師,柏拉圖相信天上有一個理型(完美)世界,亞里斯多德則無法完全敬表贊同老師的看法,因此委婉的稍有補充,即亞里斯多德説了一句流傳千古的名言【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
還記得小時候門邊春聯寫有【萬物靜觀皆自得,四時佳興與人同】嗎?該對聯摘取自宋朝理學家程顥的【秋日偶成】,全文是【閒來無事不從容,睡覺東窗日已紅;萬物靜觀皆自得,四時佳興與人同。道通天地有形外,思入風雲變態中;富貴不淫貧賤樂,男兒到此是豪雄。】
心血來潮,嘗試探索程顥秋日偶成後段關於【道通天地有形外,思入風雲變態中】的含意,【道】是什麼,ㄧ般來説,道是天地運行的機轉,俗稱自然法則,就擬人化賦予生命意志來説,道即屬天意(天的意志),就宗教的理解,是神,不管是東方的儒釋道,還是西方的猶耶回都可以相應的找到自己宗教所要的生命元素,按老子道德經的説法【道可道非常道】,【道】不僅無有形狀,甚至無法言説,佛家更有【言語道斷,心行處滅】的説法,即佛曰不可說(也無法想),此時又回到道德經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
俗話說過的,要活就要動,適當活動不會痛。
ㄧ般來説,所謂的【要活就要動】,是指維持身體健康的活動,不管是涉及體力方面的運動,還是關於心靈思考的其他活動,都是廣義的【要活就要動】,乃至是為了尋求溫飽所為不得已的勞動,不管勞心的還是勞力的,都可以歸類為【要活就要動】,縱然【運動】與【勞動】於心情上是有很多的不同。
傳説,有錢能使鬼推磨,如果真實不虛,那麼鬼也是如人一樣的視錢如命,對於視錢如命的鬼來説,如果有人開口向鬼借錢,它會跑得像飛一樣,從今以後,怕鬼的朋友有福了,只要見到鬼立即開口向它借錢,讓它來不及向你説它不方便就己經跑得看不見。
死神,如果也是像鬼ㄧ樣的曾經使人害怕,那麼我們是否可以類推適用ㄍ於對鬼開口借錢的小妙招,讓死神也會跑得像飛一樣。
德國哲學家叔本華(1788~1860)説【財富如海水,喝越多越口渴】,我想權勢也是,就如英國哲學家羅素(1872~1970)所説的【如果可能,每個人都想成為上帝】,由於人類欲望僅停止於他們的想像力所不及。
人類擁有無限的想像力足以成就文明,人類擁有無限的想像力也足以毀滅自己,於經濟,於政治,偉大人物,寧願獲得全世界然後捨不得的告別,想像力是神魔合體,我們無法選擇。
佛家以【苦】字開啟其哲學思想,佛教以【三世因果業報、六道輪迴】圓滿其宗教信仰,柏拉圖(前429~前347)説【哲學起於驚訝】,在【哲學的歷史】ㄧ書封面引申説【在驚異中誕生,在懷疑中深刻。】
宗教信仰是絕對的信念,要麼相信,要麼不信,沒有所謂的是非對錯,也沒有論證的空間,所謂【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
人終有一死,沒有ㄧ個人能夠例外,死亡是上天最公平的禮物,沒有俗話所説的【法條千萬條不如黃金ㄧ條】,也沒有傳説的關於【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就相對欠缺的普羅大眾來説,死亡不僅不是可怖的敵人,反而可能是慈愛的母親。
上天為了實現祂神奇的計劃,於造人之際設定了兩個機轉,這兩個機轉可以自動化的運轉,使得人類物種得以生生不息,或如白居易的成名作前段説的【離離原上草,ㄧ歲枯榮,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古希臘哲學家普羅塔哥拉斯(前490~420)有次收了一個學生,師徒雙方約定該筆學費於學生學成打贏第一場官司後付清,然而學生學成離開後卻不上法院打官司,也就不給老師學費,就我們當下民法的概念是説該名學生應給的該筆學費給付條件沒有成就,也就是説該筆學費的付清條件是繫於學生學成後打贏第一場官司。
普羅塔哥拉斯是古希臘當時打官司的第一把交椅,怎麼可能讓他的學生以不打官司的方式躲避債務,於是老師就親自上法院告他的學生請求繳清學費,普羅塔哥拉斯向法官説,尊敬的法官,這場官司,如果法官判我贏,那麼我的學生應該要付我學費,理由很簡單,因為法官判我贏,如果法官判我輸,那麼我的學生也是要付我學費,理由也很簡單,因為我的學生贏了第一場官司,按我們契約的約定,他要付我學費,理所當然,旁聽席響起了熱烈的掌聲,有人比出大姆指點讚説普羅塔哥拉斯不愧為一代宗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