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岸台二線途經石門十八王公廟,據ㄧ般傳説相信,因緣於十七個人與ㄧ條狗由於遭遇船難,十七個人全都死亡,一條狗仍然存活,那條船隨著洋流漂上淡金公路旁,當地居民發現後於著手合葬十七個罹難者的時候,那隻尚存的忠狗境然奮不顧身跳坑殉情(道)陪葬(註1)(註2),補充如下:
個人認為,僅就那十七個人於遭遇船難的飢渴難耐之際沒有先將狗殺來吃,那十七個人的【神性已成】,由於那已經是【超凡入聖】的行為了,這可由法哲學討論關於緊急避難的【洞穴奇案】(註3)獲得證明。
孟子引用顏淵的話説【舜何人?予何人?有為者亦若是。】並不是説我們只要努力就可以變成舜,而是説如果舜處在與我們相同的情境底下,他如果沒辦法做得比我們好,那我們就是舜,甚至超越了舜而成為神。
遭遇船難的那十七個人於極度艱困的情境下,既沒有先殺狗來吃,也沒有自相殘殺(註4),而那條忠狗於十七個人先後死亡後也同樣的沒有因飢渴難耐而啃食主人們的身體,讚嘆狗【超凡入聖】,更是。
註1:交通部觀光署,十八王公廟
https://www.taiwan.net.tw/m1.aspx?sNo=0001091&id=3511
註2:新北市客家民俗信仰館,十八王公
https://www.hakka-beliefs.ntpc.gov.tw/files/15-1001-3495,c405-3.php?Lang=zh-tw
註3:洞穴奇案
https://zh.m.wikipedia.org/zh-tw/%E6%B4%9E%E7%A9%B4%E5%A5%87%E6%A1%88
註4:知名法學家富勒(1902~1978)提出法律虛擬案例,試圖解析於緊急避難情境關於【同類相食】的問題,詳如【註3】。
引自阿丙0.6,udn部落格,2025/01/23 00: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