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終有一死,沒有ㄧ個人能夠例外,死亡是上天最公平的禮物,沒有俗話所説的【法條千萬條不如黃金ㄧ條】,也沒有傳説的關於【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就相對欠缺的普羅大眾來説,死亡不僅不是可怖的敵人,反而可能是慈愛的母親。

上天為了實現祂神奇的計劃,於造人之際設定了兩個機轉,這兩個機轉可以自動化的運轉,使得人類物種得以生生不息,或如白居易的成名作前段説的【離離原上草,ㄧ歲枯榮,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這兩個機轉,首先是讓現在的生命能夠維繫的【食】,其次是讓將來的生命(種族)得以存續的【色】,俗話說【民以食為天】,台灣俗語也有【吃飯皇帝大】,又人同其他生物有所謂物質聚合的身體,緣起緣滅,我們的身體因聚合而現形,我們的身體因離散僅存名,俗話說虎死留皮人留名,誰的狂誰的痴,沒有不死的人。

【色】該基因的先天被設定,扮演了世代啟承轉合的角色,惟過猶不及,所謂【不超不成人,超過成廢人。】與法律學門常常提起所謂【比例原則】,説【不可以太超過】似有異曲同工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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