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廖姓】俗稱【雙廖】,所謂【雙廖】是對稱於另有的【單廖】,其歷史典故於前篇【雙廖尚勇與重層保護】ㄧ文中業已簡單敘述,敬請參閱。
本篇寫作的動機,在於補充雙廖先祖關於廖三九郎公,因僅有一獨生千金,日後廖三九郎員外將【張愿仔】招贅為女婿兼為養子的法律問題,這個在民間習俗稱為【將女抱男】,就倫理道德的實質來説沒有問題,由於彼此之間並沒有血緣連繫。
民國43年3月26日大法官釋字第32號解釋説【本院釋字第十二號解釋所謂將女抱男之習慣,係指於收養同時以女妻之,而其間又無血統關係者而言。此項習慣實屬招贅行為,並非民法上之所謂收養,至被收養為子女後而另行與養父母之婚生子女結婚者,自應先行終止收養關係。】
個人認為釋字第32號的解釋值得給它按ㄗㄢ,由於情理法兼顧,真善美一如,該號解釋首先以血統有無的生物學角度看待實質,其次以規範必要的倫理學視野圓滿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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