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一般約定俗成的看法,關於【要活就要動】是指運動保健而言,適度運動有益健康,尤其台灣在2025年已經邁入國際社會所定義的【超高齡社會】,適度運動避免高齡者的肌肉流失也強化心肺功能,俗話說要相罵也要有相罵本,同理可證,要生病也要有生病本,前者是指具有充分的理由,後者是指擁有足夠的肌肉,對於肌肉的需求,尤其抗癌時的化學治療,總害怕體重一直往下掉,乃至無有本錢接受化學治療,我想老人家面臨疾病的治療也是,而所以反復的強調【適度】,是由於過猶不及,俗話不也説【不超不成人,超過成廢人】嗎?凡事量力而為,適可而止,不宜逞強,不要【提及當年的神勇】,歲月不饒人,真實不虛。

運動保健層面的要活就要動,僅是【要活就要動】的通俗看法及狹義的解釋,其實人為大自然之一員,大自然是流動,例如日昇日落的周而復始,例如春夏秋冬的四季更迭,古希臘哲學家赫拉克利特説,【宇宙是一團活火,按一定尺度燃燒,按一定尺度熄滅】,萬物流變,生生不息,易經説【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道德經説【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廣義的要活就要動,包括自然秩序的對立與統一、鬥爭與和諧,傳統儒家思想不喜歡用【鬥爭】這兩個字,如果改成【競爭】或許較能夠被接受,論語説【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

記不得是不是羅素説過的,【人與大自然鬥爭,人與人鬥爭,人與自己鬥爭】,人為了生存必須與大自然鬥爭,雖然最後一定輸,然而美好的仗已經打過,過程中的意義業已彰顯,如卡繆的【薛西弗斯的神話】,人為了生存必須與其他人進行不得不的鬥爭,或如沙特説【他人即地獄】,小自個人大至國家,爭鬥難免,人為了生存也必須與自己鬥爭,俗稱的【天人交戰】,即【動機】與【反對動機】的作戰,例如明知糖尿病患者不能偷吃糖,還是吃了,例如明知運動有益健康卻喜歡躺平。

要活就要動,有通俗的狹義看法,有【道法自然】的廣義看法,其理相通。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阿丙0.6 的頭像
阿丙0.6

阿丙0.6

阿丙0.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20)